020-29820-234
醫藥醫療以及保健食品一直是強監管領域,此次《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發布被業內視為監管升級。10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意見》,其中明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明星代言的禁區,明星不得為其進行廣告代言。 在《意見》第三條“規范企業選用明星開展廣告活動”中,七部門要求企業嚴格遵守禁止性規定,即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及直播營銷管理相關規定對廣告代言人年齡限制另有規定的,醫療器械注冊要多久從其規定。從事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行業的企業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進行廣告宣傳等。 事實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在我國一直是強監管領域。為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加強“三品一械”廣告監督管理,規范廣告審查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出臺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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