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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于市場預期1個多月之后,史稱“國家第一標”的《“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15日全文披露。一位核心醫保專家告訴健康點,“帶量采購”壓縮的是不合理的藥品流通環節,特別是壓縮了給醫院、給醫生回扣的空間。那些“渠道為王”、“帶金銷售”的藥企不管用了。談到中標策略,該專家直截了當地說,哪家藥企能把利益讓出來,能把價格讓出來,它就能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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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1月15日10時,《“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全文公布。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同意,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試點地區范圍為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沈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 11 個城市(以下簡稱 4+7 城市)。
試點地區委派代表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聯采辦”)作為工作機構,代表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實施集中采購,日常工作和具體實施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承擔。
在晚于市場預期1個多月之后,史稱“國家第一標”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終于得到中央最高層的審議通過。這是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首個在中央深改委層面通過的文件。
11月14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會議指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目的是探索完善藥品集中采購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價形成機制,降低群眾藥費負擔,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提高群眾用藥安全。要按照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總體思路,堅持依法合規,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確保藥品質量和供應穩定。
健康點獨家訪談了3位熟悉“帶量采購”政策的核心醫保專家,對此作出權威解讀。其中一位核心醫保專家表示,“帶量采購”不是壓縮企業的合理利潤空間,壓縮的是不合理的藥品流通環節,特別是壓縮了給醫院、給醫生回扣的空間。那些“渠道為王”、“帶金銷售”的藥企不管用了。談到中標策略,該專家直截了當地說,哪家藥企能把利益讓出來,能把價格讓出來,它就能中標。
◆ ◆ ◆ 產業呼吁:量價聯動,鼓勵創新
“中國人口眾多,而且我們有醫保,正在和藥商談判,以大規模的市場推動他們大規模降價。”據中國政府網報道,當地時間11月13日下午,李克強總理在新加坡參觀一家創新癌癥療法公司時表示。
這是中國領導人談及中國藥品降價的最新注腳。實際上,早在今年6月20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就表示,開展國家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實現藥價明顯降低。
8月9日,健康點率先披露了被醫藥行業俗稱為“國家第一標”的“帶量采購”計劃。當時,剛成立不到兩個月的國家醫保局,圍繞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向4個直轄市、7個副省級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征求意見。如果這一計劃得以在各試點城市通過,無論是原研藥還是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和參比試劑,只要能報出全國最低價,將能夠換來各試點城市70%的市場份額。健康點獨家獲悉,在調整后方案中,中標企業的“帶量”市場份額,現已調整為60%~70%。
9月11日,國家醫保局在上海召開了關于國家試點藥品集采工作的座談會。據健康點報道,這份文件將組織4個直轄市,7個副省級或計劃單列城市在中秋后國慶前組織“帶量采購”試點,目標直指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通用名下的31個品種,包括過專利期的原研藥、參比制劑及通過評價的仿制藥。有分析人士認為這11個城市的市場容量,預計約占國內相關藥品市場60%的份額。
然而,9月24日,中秋節如期而至,“帶量采購”并沒有如期啟動。在此前后的一場醫藥行業論壇上,國家醫保局一位招采組官員坐在臺下,而臺上的制藥企業、流通企業、醫藥協會的嘉賓,一致把矛頭指向了“帶量采購”中的“降了價格,上不了量”的“量價聯動”問題。
圍繞已獲得中央深改委通過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傅鴻鵬告訴健康點,長期而言,帶量采購對醫藥產業整體上是利好的,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需要給他們更大的市場空間。對于中標企業是利好的,落標企業則需要好的市場營銷策略。
對于國內各地此前組織“帶量采購”出現的“降了價格,上不了量”,傅鴻鵬表示,參與“帶量采購”的31個品種,同一品規由多家企業生產,市場不缺供應。中標企業需要承諾銷量,參與試點城市的所在醫療機構也要承諾采購量。一旦出現藥企未能及時足額供應,或醫院未能及時足額采購的問題,藥企和公立醫院都將面臨處罰——藥企將可能失去未來參與“帶量采購”的更多城市的市場,醫院不在“帶量采購”中標藥品范圍內的費用也可能被醫保經辦部門拒付。
《“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文件》顯示,對于不履行供貨承諾影響到臨床使用;或者中選藥品中選后發生嚴重質量問題,將被列入“違規名單”,視情節輕重,取消上述企業在列入“違規名單”之日起 1 年內參與各試點地區藥品采購活動的資格。
然而,即便有關醫保人士已經面向產業界、面向中央高層領導進行了多輪匯報、解釋,但醫藥產業界的質疑聲并未停息。
受宏觀經濟、中美貿易戰、“帶量采購”等多重因素影響,A股、港股醫藥板塊在7月份出現大跌,恒瑞醫藥、石藥集團、中國生物制藥(正大天晴)均受到影響。三一創新風投基金創始合伙人尹正曾表示,上述三家上市藥企都從傳統制藥企業轉型至創新藥研發,通常是用銷售傳統管線的自有資金來養活創新藥。如果這些上市藥企的傳統業務因醫保政策利空而出現收入端、利潤端大幅下降,很可能影響到下一輪創新藥投資的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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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傅鴻鵬對此有不同看法。他15日告訴健康點,中國制藥企業的底子確實比較薄,醫藥創新確實需要多元投入,制藥企業、財政資金、風投資本都需要予以支持。但是,“帶量采購”動搖醫藥創新根基的觀點不能成立。反過來說,帶量采購旨在擠壓灰色交易空間,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恰恰是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另外創新有兩個含義:一是營銷創新,二是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帶量采購是在激勵企業提高生產效率,改善產品質量,轉向以產品質量、疾病治療服務為主的銷售方式,走內涵式發展道路。
◆ ◆ ◆ 高層決策:停頓重啟,謹慎實施
11月1日,在習近平總書記主持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據E藥經理人報道,恒瑞醫藥董事長孫飄揚向最高領導人建言,穩妥開展一致性評價藥品的集中采購試點工作。對此,據新華社報道,總書記的回復是,“你說的這幾個問題,中央深改委已經有頂層設計,關鍵是要落實。”
13天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得到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傅鴻鵬解讀說,這代表了國家的整體政策走勢。在國家醫保局接管藥品招標采購職能之前,市場上對藥品招標采購的反對聲音比較強。今年3月以來,隨著國家醫保局成立,市場原先預期,藥品招標采購會被削弱甚至取消,結果,“帶量采購”試點打破了市場預期。
在中國藥科大學醫療保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峰看來,新版的“帶量采購”試點方案已經“非常謹慎”。
在國家醫保局的組織下,“4+7”城市組成的采購聯盟制定了采購規則,并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簡稱“上海藥事所”)進行平臺操作。與此前部分省份的省級招標采購不同,國家醫保局只是規則制定者和監督者,并未自行進場采購。上述醫保核心專家表示,采購方、買單方都是“4+7”城市組成的采購聯盟,而不是國家醫保局。
之前,有醫藥界受訪者擔憂,由于我國仿制藥質量的穩定性、均一性較差,而且對上市后藥品的事后監管水平不足,一旦“唯低價是取”,管理者可能偷工減料、控制成本,最終藥品在檢驗階段合格,在短期內見效,但長期療效不確切,甚至出現用藥安全事件。
對此,傅鴻鵬表示,《藥品管理法》要求藥品生產企業保證藥品質量。《招投標法》則規定,企業不得低于成本報價。“低價競爭,犧牲質量”是兩頭違法,既違反《招投標法》,又違反《藥品管理法》。
常峰則表示,本輪“帶量采購”試點排除了沒有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可以避免惡意低價競標的情況,因為醫藥企業不會花費高額的一致性評價的成本只是為了惡意競標。進一步說,本次試點致力于確保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讓患者使用的仿制藥在質量和療效上有了更好的保障,同時,還可以通過仿制藥與原研藥之間的替代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
不過,常峰認為,對于仍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市場大門并未完全關閉。試點方案將采購周期縮短為1年,就是留給一些正在進行一致性評價的醫藥企業,即便沒趕上今年的第一輪“帶量采購”,還有參與下一輪“帶量采購”的機會。
◆ ◆ ◆ 三醫聯動:擠壓醫療回扣空間
11月14日,中央深改委的會議通稿中出現了“規范藥品流通秩序”8個字。上述醫保核心專家解釋說,藥品出廠價只占售價的一半左右。藥品生產成本只占出廠價的10%~20%左右,中間有大量銷售費用。“帶量采購”壓縮的就是藥品的銷售費用。
在國家醫保局設想的理想機制中,在藥品招標采購過程中,競標企業需要綜合測算藥品成本,包括生產成本、配送成本、銷售成本……長期以來,企業的投標價中,有一部分就是面向醫院、醫生的銷售費用。“帶量采購”試點實施后,直接向中標企業承諾提供參與地區60%~70%的銷售量市場份額,相當于大幅節約了醫藥企業的銷售費用。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今年8月27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醫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批示中指出,要敢觸動利益,敢啃“硬骨頭”,持續加大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力度,降低虛高藥價。此前,藥脈通梳理了174家上市藥企半年報發現,其中33家的銷售費用增加了至少100%。銷售費用增長率最高的10家上市藥企中,5家的銷售費用超過營業收入的一半,3家的銷售費用超過營業收入的三分之一。
上述醫保核心專家說,“帶量采購”打破了以省委單位的省級招標采購的壁壘,中標的醫藥企業不再需要一個地區一個地區跑市場。同時,與此前的GPO(集團采購組織)模式不同,國家“帶量采購”試點完全是公益性的,國家、“4+7”城市的采購聯盟不會“中間商賺差價”。
一位衛生健康系統的醫保專家表示,“兩票制”推行之后,由于稅票規范了,給醫生的“灰色費用”就壓縮了。原來回扣是藥價的30%,現在已經壓縮到20%以內了。但是,“帶量采購”不可能一下子根除藥品給醫院、給醫生回扣問題,只能盡可能壓縮回扣空間。以已經實施了三批“帶量采購”的上海市為例,即便有醫生拿回扣,主要也是拿中標品種以外的藥品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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